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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土壤三普政策及进展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要求,经相关实验室自愿申请、所在地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初步筛选推荐、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复核和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一批共126家检测实验室名单(点击查看)。现经筛选,确定了5家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现公示如下: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名录(第一批) 来源: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名单公布 关于印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组建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加强与全国土壤普查办沟通衔接,抓紧组建地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职责,确定人员,落实经费,尽快运行。请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省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报全国土壤普查办。 联系人:张青璞,电话:59191216,18511663581,传真:59191270
附件: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附件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 办公室组建方案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明确成立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出办公室组建方案,明确了办公室职责、组织机构、人员组成等,经农业农村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请参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单位及社会成员,加强与办公室沟通交流,加强对办公室工作的监督,确保土壤普查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一、办公室职责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调度、督导等,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普查进展。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制定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地方编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土壤普查中央财政预算,开展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组织全国普查技术指导,制定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研究处理政策性、技术性问题。 (三)组织构建土壤普查工作平台,制作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底图、统一开展规划样点布设等。开发建立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指导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 (四)统筹协调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科研教育及技术推广等单位、社会第三方机构等共同推进土壤普查工作,协调地方同步推进土壤普查工作。 (五)调度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调度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组织解决。 (六)督导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质量控制情况,督促指导地方落实任务、把控质量等。 (七)组织全国土壤普查数据汇总、分析,开展土壤普查成果检查验收,形成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相关报告。推动阶段性成果应用。 (八)负责国家级土壤普查基础资料归档、保存。 (九)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和工作。 二、办公室组织架构 全国土壤普查办内设4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组、平台工作组、外业工作组、内业工作组。各工作组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综合组。组织协调专家咨询组、技术指导组等相关工作。有关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组织、文件流转处理等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及计划,统筹经费预算编制与安排,协调普查任务落实和政府采购等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宣传、政策解读、技术答问、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协调衔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部内相关单位等工作。调度普查工作进度并定期起草报告。组织督导技术支撑单位、地方开展普查相关工作。组织土壤普查成果检查验收,形成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相关报告。推动阶段性成果应用。负责资料归档、保存。承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平台工作组。组织协调平台技术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工作平台开发运行、工作底图制作、样点布设,以及开发建立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指导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督促工作平台实现土壤普查全过程调度、监督、管理功能。组织开展平台调度及数据分析与汇总,定期报送普查进展情况。组织协调解决平台运行中发现的普查工作问题。负责数据安全与网络安全。承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外业工作组。组织协调外业技术组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外业调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开展外业调查相关业务培训。组织指导外业调查采样,落实质控措施。组织协调落实外业调查成果的形成,定期报送进展报告。组织督导各地土壤普查实施。组织协调解决外业调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承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业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内业技术组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内业化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开展内业化验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协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和质量控制实验室的筛选与管理。组织指导内业化验工作,落实质控措施。组织协调落实内业化验成果的形成,定期报送进展报告。组织督导各地土壤普查实施。组织协调解决内业化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承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组成单位及人员 (一)办公室组成单位 全国土壤普查办组成单位包括领导小组副组长及成员单位相关司局,以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具体如下: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办公厅、人事司、发展规划司、计划财务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机关服务局、全国农业展览馆、农民日报社、信息中心、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二)办公室组成人员 办公室由主任1人,副主任6人,成员20人等组成。具体如下: 主 任: 张桃林 农业农村部 副部长 副主任: 郭永田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司长 陈章全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一级巡视员 谢建华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主任 刘现武 中国农业科学院 副院长 杨祝晖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 副司长 许 航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副局长 成 员: 邱天朝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副司长 姜大峪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副司长 钟 斌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副司长 张敦强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副司长 魏锋华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 副司长 袁少青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副司长(正司级) 丁 斌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副主任 王 晖 农业农村部人事司 副司长 刘明国 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一级巡视员 宋 昱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一级巡视员 张振华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副司长 李增裕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副司长 谈嘉一 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局 副局长 陈 军 全国农业展览馆 副馆长 李 炜 农民日报社 副总编辑 王小兵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主任 闫 成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副站长 张 晔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党委书记、副主任 吴文斌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副所长(主持工作) 沈仁芳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所长 工作组组长: 综合组组长:陈章全(兼) 副组长:董 燕 平台工作组组长:吴文斌 副组长:裴久渤 外业工作组组长:沈仁芳 副组长:赵玉国 内业工作组组长:谢建华(兼) 副组长:习 斌 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 张宇翔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副处长 郞鹏飞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副处长 顾笑筱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 三级调研员 任 静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处长 刘国军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副处长 常 鹏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 处长 王竑晟 中国科学院农业科技办公室 常务副主任 红 玉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三级调研员 张海涛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处长 刘庆宇 农业农村部人事司 处长 欧阳儒彬 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副处长 罗 杨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二级调研员 李 想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处长 薛彦东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二级调研员 董 燕 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处长 杨羽佳 农业农村部机关服务局 处长 刘忠岫 全国农业展览馆 处长 房 宁 农民日报社 种植业部主任 丛小蔓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处长 郑顺安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处长 吴 勇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处长 任 意 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 办公室主任 张建峰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副处长 滕 应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处长 四、相关保障 (一)人员保障。办公室抽调22人集中办公,其人员由办公室商成员单位落实。抽调人员在全国土壤普查办工作期间,对应原单位同类同级人员享受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原单位依据全国土壤普查办每年度为抽调人员出具工作鉴定书面意见,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以及表彰奖励时予以倾斜,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运行保障。抽调人员在农业农村部集中办公,相关办公条件及经费由农业农村部负责统筹落实。为保障办公室规范科学运转,制定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议事决策程序、内部运转管理、纪律和作风要求等。抽调集中办公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确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全国土壤普查办提出,按程序报全国土壤普查办主任批准。 来源:国土壤普查办 |